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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哲學小史(上)
作者:親嚴
發布時間:2009/5/20

 

甲、緒說
 
印度是一個思想極度發達的國家,所謂思想,就是包括宗教和哲學兩方面。印度的宗教與哲學,自始便一體不離,混融地發展。所以,在印度的宗教與哲學是完全不可分離的。在古印度時,他們是祇有宗教的,其後在宗教的自身上要求合理的基礎,於是產生哲學;哲學成為宗教的指南,使宗教乃有種種發達,所以二者共同發展而至不可分割。
 
印度人的哲學,不但要滿足智能上的好奇,而且更注重實踐,由實踐而獲致理想的生活。他們認為,現實生活是具有痛苦的因素,如果能克服這些痛苦因素,痛苦便不復有,而克服則要尋求痛苦的根源,以至人生的意義,宇宙的性質。未克服之前,人在無明迷妄的狀態。既克服後,則進入解脫境界,名之為湼槃,此為印度思想共同的說法。
 
因此,印度思想的特色,是拿思想和生活一致做理想。它所主張的為永恆的生活,而要從現實人生跳躍至無限的宇宙中,便自然要以哲學做根據,以圓其說,鞏固信仰。所以,哲學和宗教乃連結在一起了。同時,因為他們的理想生活是永恆的生活,要追求則需要內在的思惟和觀察。於是,禪定或瑜伽就成為印度各派思想所共同施行的修行方法。
 
古印度的思想時期大致可分為三期來說明,即吠陀時代、梵書與奧義書時代及教派並起時代。
 
乙、四吠陀時代的思想
 
吠陀(Veda)一字,原從梵文翻譯而來。義為知識或智慧。在中國,音譯有韋陀、毘陀、吠陀等類;意譯則作明論或智論。古婆羅門以為此乃聖人受神的啟示而誦出,裏面充滿神明叡智,所以有這個名稱。因此漸受尊禮,而成為了印人的聖典。
 
吠陀共有四種,就是:
 
1.梨俱吠陀(Rig-Veda)           讚誦明論
2.夜柔吠陀(Yajur-Veda)          祭祀明論
3.沙磨吠陀(Sama-Veda)           歌詠明論
4.阿闥婆吠陀(Atharva-Veda)        禳災明論
 
從狹義來說,吠陀就是指這四種,但從廣義而言,吠陀除四吠陀外,還應包括梵書及奧義書兩個部份。四吠陀是本集,梵書對此本集加以注釋,闡揚它的隱義;奧義書則申述梵書的幽玄思想,亦即間接地將四吠陀的教義予以哲理的說明。所以,梵書和奧義書都是由四吠陀引生出來的,故我們稱四吠陀為本集。不過,由於四吠陀、梵書、奧義書三者之間的思想各有不同,在思想史上便分為兩個時代,以便學者研究、解說。
       
四吠陀是為各種儀式而作的聖歌和祈禱文。依其內容說,梨俱吠陀用以讚誦諸神的功德,故稱讚誦明論;夜柔吠陀乃祭祀供犧牲時的祈禱文,故稱祭祀明論;沙磨吠陀為祭神時祭僧按音節諷詠的歌詞,又稱歌詠明論;阿闥婆吠陀集錄退治惡鬼病魔毒獸怨賊及日常一切招福禳災的梵呪和祈禱,故又稱為禳災明論。所以,四吠陀的內容混雜,包括頌詩、祈禱文、祭辭、祭儀、巫術、與及歌詠大自然的壯麗詩歌等。
 
四吠陀之中,最重要的為梨俱吠陀。梨俱吠陀顯示出古時的阿利安民族崇拜自然,把天地山川日月風雨等自然現象,都崇拜為神,顯示出他們的泛神主張。在第十卷之梨俱吠陀內載有最重要的五首歌曲,稱為五聖歌,為印度宗教哲學起源的重要詩歌。此五聖歌就是:
 
1.無有讚歌
2.生主神讚歌
3.造一切神讚歌
4.祈禱主神讚歌
5.原人讚歌
 
此五首詩歌顯示當時阿利安人對於宇宙形成之漸次看法,將宇宙之本體由混沌界的「彼一」而進展至具體人格化的原人,因他而生出宇宙間之萬有現象。吠陀的思想亦漸由泛神論而漸漸歸向一元論了。
 
丙、梵書與奧義書時代的思想
 
梵書與奧義書時代是由四吠陀時代引生出來的。梵書即婆羅門書,又名淨行書,乃附屬於各吠陀的註釋書。它的內容是說明祭祀的儀規及其神聖的意思。
 
由於祭祀的婆羅門不止一派,故諸吠陀有多家註釋,亦即各有不同的淨行書。這些淨行書既只說祭祀的事,其言自然繁瑣而乏新意,如此,乃造成一個唯祭祀是從,而思想則陷於沉滯的時代。
 
梵書思想中較有新意的,是輪迴之說。其謂人死後,靈魂會依生前所作的善惡業,往生相當的境界,行善的受善生,行惡的得惡報。這種輪迴思想實開以後印度同類思想的先河,而具劃時代的重要意義。
 
梵書注重外形的祭祀儀式而思想沉滯,到了末期,極為刹帝利種的有識之士所不滿,便是教內有見地之婆羅門,亦不能忍受。加上刹帝利種已經不必對外或對內的爭鬥,可以轉過來對心靈修養之事措意,於是形成一股研究眞理人生問題的熱潮,終至釀成了一部古印度的哲理精華錄─—奧義書。
 
奧義書本是秘密教義的義思。簡言之,就是秘義、秘語或秘教。奧義書探出了吠陀的理智本源,發揮了吠陀教理的哲學意義。它原附屬於梵書的卷末。換句話說,亦即為附屬於吠陀本典的哲學書。
 
奧義書的思想,包攝廣泛,內容複雜。總括來說,其根本理路就是「梵我不二說」。所謂「梵」,即宇宙原理,也就是宇宙最高的實在,生命的歸趣。對個人我(小我)來說,梵是大我。宇宙一切現象都是大我發展或顯露的結果,就這方面說,梵是本體。從消極處去描畫,本體的眞相祇能說不是這樣、不是那樣;沒有此、沒有彼、非此亦非彼。總之是言詮思慮所不及,而只可從反面去形容他。從積極處來說明,則本體是智慧、妙樂、實在。
 
對於梵與我的關係,奧義書有兩個說法。先出的奧義書認為梵我是不二,而正如小火星從大火跳出來一樣,是為「梵我同體論」。然而,後來的奧義書卻主張個體我之外,另立大梵,但梵與我體雖異,但本性卻無不同。個體雖具梵性,但亦各各有獨立性。在迷妄時,獨立性顯現,在覺悟後,自我的本性便與梵融合,此之為「梵我同性論」。
 
由此,奧義書的中心就是直探眞義而與梵合一,由於這個宇宙最高的本體,和人的本體是同一的。因此,便應從人的心靈深處去求取宇宙的眞實。所以奧義書之目的,就是相憑藉正確的智慧,將各個自我的精神,完全融合在整體世界的精神裏,從而使自我得到解決,回到本體上去。要得到正確的智慧,則要修養我們的心性,以禪定和瑜伽來達到。
 
奧義書的形成,使古印度的思想界進入一個新紀元。它不但開闢了古印度思想的大路,而且由於它的內容複雜而矛盾,更為隨後的印度思想界預設了不同的理路,引生不同的思想系統,遂使思想界轉入一個教派並起的時代。
 
丁、教派並起時代的思想
 
這個時代大概在紀元前六七世紀開始,除了奧義書的影響外,另一因素就是社會進化,人民的智慧提昇,視野及文化的範圍擴大,於是逐漸分化,遂有種種不同的學派興起,每種學派都窮其心智地為了解脫人生而各有主張。
 
在這眾多學派當中,主要的有九派,而此九派之中又分為兩系。凡是承認吠陀證權的一系,稱為正統派,有六派;凡是反對吠陀證權的,稱為異流派,有三派。分別列出及概說如下:
 
印度思想教派
 
正統六派 ── 數論、瑜伽派、勝論派、正理派、彌曼差派、吠檀多派。
異流三派 ── 佛教、耆那教、順世派。
 
(一)正統六派
 
(1) 數論派
 
數論,亦譯作僧佉論。僧佉為音譯,本意為分析思辯理論考究。《成唯識論述記》中云:「僧佉,此翻為數。即智慧數。數度諸法,根本立名,從數起論,名為數論。」此派為六派哲學中最古老而深奧的一派,主要經論有僧佉經及金七十論。
 
本派開宗明義就說有三苦所逼故,三苦就是內苦、外苦及天苦。而解脫三苦就要有正智,明白宇宙萬有之眞義,由智慧故則能解脫生死,故此派十分重視智慧,而智慧是由三量所獲得,所以此派亦很重視「現量、比量、聖言量」此三量的。本派排除宇宙間最高無上的神,而將宇宙萬有分為二十五諦,表列之如下:
 
神我
│           ︳—— 五唯─五大
自性 ─ 覺 ─ 我慢—︳
            ︳—— 十一根
 
數論認為宇宙間精神的本源,稱為「神我」;物質的本源,稱為「自性」,由於無始以來的無明關係,神我與自性結合,於是由自性開展出這宇宙萬有。
 
首先為「覺性」,亦稱為大,能生起萬有之謂也,為有情之心理構成分子,由冥漠渾然而轉為有知,亦即理性作用。由覺而生「我慢」,我慢者又稱執,由執而起能所之分別,即主觀與客觀的存在。於是開展出客觀的「五唯」,五唯即單純的微細而不可分的物質,有五種,即色、聲、香、味、觸。由五唯開展為「五大」,即粗的物質,地、水、火、風及空,於是由五大開展出山河大地。另一方面,我慢又展開主觀的「十一根」,即五知根(眼、耳、鼻、舌、皮),五作根(口、手、足、大遺根、小遺根)及心根(思想造作之主體)。
 
由於神我與自性因無明而結合,於是幻化出宇宙萬有、根身器界,於是輪迴生死,不得解脫。所以解脫的辦法就是使神我明白現象之虛幻,繼而脫離自性而獨存,於是斷除無明而得到眞解脫。
 
(2) 瑜伽派
 
瑜伽一詞,初義為駕馭牛馬等畜的方法,後引申為「聯繫」、「合一」及「相應」等義。人的情慾有如劣騎,不可克制,而駕馭劣騎,必有技巧才能,故瑜伽後轉為制服情慾方法的名稱,而云修行之方法也,所以本派特重修行,認為克制慾念而令精神統一而趣向解脫也,所以本派亦以修行之方法見長於六派。
 
本派哲理上大抵繼承數論之二十五諦說,亦認為最終的目的是要使神我獨存,然此派於二十五諦之上更加上自在天為第二十六諦,此自在天是指導宇宙一切現象和諧開展的程序,善惡福報之所依及繫縛的解脫等等,此為與無神論之數論最大分別之處。
 
修持方面,本派採用的是漸進方式,緊密而細緻地分為八個階段,稱為八支瑜伽,現分別述之如下:
 
(A) 禁制:即守戒。有五戒:不殺生、不偷盜、不邪淫、不妄語、不貪。此乃消極性之律條,亦為瑜伽之入門。
 
(B) 遵行:為積極之律條,亦為五事:清淨(思想)、知足、苦行(勤勞)、學誦(聖經)、敬自在天(感激自在天使宇宙和諧)。此行法之旨在於逐漸清除身心之束縛,使心意清正。
 
(C) 坐法:調制身心,鍜錬身體的方式,坐的姿式不下八十四種,如蓮花坐、獅子坐、拜座等,手亦有種種印相之分別。此法之要旨在使身體鞏固堅定,由此而達到輕安。
 
(D) 調息:息即呼吸,即用種種方法調整呼吸,出入息。由調息而使心境安定。
 
(E) 制感:制御一切身體官能,修習令感覺器官不為外物所紛擾,繼而可以使心專注一境。
 
(F) 執持:又稱不動心,是斷絕一切妄念,使心專注一處,如鼻尖、丹田,由此心不外馳而堅定。
 
(G) 靜慮:由執持而心專注一境,繼而與現象完全一致融合的狀態。
 
(H) 等持:即三摩地。於靜慮更前進時,主客俱忘,心境一片空靈而入定境。分有心及無心兩種:有心三昧是物我差別雖無,但心仍在種種念處作用產生;無心三昧是一切念慮都消融的境界。至此塵網打破,心不能束縛於神我,於是神我得以獨存,亦即解脫也。
 
前五支瑜伽稱為外瑜伽,後三支瑜伽稱為內瑜伽,此三支為修心之重要階段,關係極密,幾不可分,故亦有稱為「總御」或「總持」。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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