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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的特質與本質
作者:果通法師
發布時間:2013/3/19

 

一、前言
 
佛教是理智的宗教,不僅是信仰禮讚就能契合佛陀的本懷。所以無論是義理的開導,或是修持的指示,都有理性的、豐富的、正確的內容。由於是通過理性隨機適應,自由抉擇,所以一代時教浩如烟海,多采多姿。正因為這樣,佛教在演變過程中,呈現兩種值得憂慮的現象;一者因為佛陀的言教及菩薩與祖師們的弘傳,都是適應不同的時間地區、不同的根性好樂,而給以適宜教導。所以方便多門,或淺或深,或事或理,不盡相同,甚或還好像有些矛盾。在這像萬花筒一樣的適應不同根器的教法中,一般學佛者不能統攝條貫,每有望法興嘆,無所適從之感,這對普化工作上,產生相當程度的影響。二者佛陀的言教眾多,而且是有內涵和關聯性的;可是自從佛滅後,佛弟子們在弘傳過程中,忽略了一一法門的深淺次第,和一一法門相互關聯性。或専研一經一佛一咒,立門戶、樹家法,以自己的為殊勝,相互排斥,使教主的一代時教呈現內在的矛盾,致使有志學佛者,產生無所適從之感。長此以往,便會破壞了佛法的完整性。這就是本文要拈出「特性」與「本質」談一談的動機。
 
二、佛教的特性
 
1. 佛教的宗教性─佛陀的教法,志在導化有情轉迷啟悟。因為對象是現實人生,自然含攝人類經驗知識的科學、哲學和藝術,但是它並非就等於科學、哲學和藝術。縱然有此哲學家、科學家和藝術家,無論怎樣努力把佛法哲學化、科學化或藝術化,都不代表佛法的普渡群迷的目的,也不能改變佛法的宗教性。此外佛教雖是宗教,但它絕對不同於神教、神仙、鬼的宗教,不可以把佛法世俗化和神鬼化。
 
2.  佛教是人本主義的宗教─佛法是一切人所依怙的宗教,並非專為少數人說,不只適合於少數人,所以佛法雖然高深,但必基於人人能知能行的常道中去理解與實行,依之向上而達於聖境。佛陀的教法既為一切人所說,自當為一切人所有、一切人所學、一切人所享。其研究弘傳、修行實踐並非是某類人的特權。
 
3.  佛法源於正覺─佛陀因時因地因人而說法的言詞,自有向於正覺、隨順正覺、趨入正覺的可能性,佛教稱之為「方便」,方便言詞並不等於正覺。例如佛說「恆河沙」,以言其多,沙既無正覺性,恆河也無正覺義,恆河的沙和香港海灘的沙,性質無分別。學佛者應認清轉迷啓悟是佛陀所說的正覺。
 
三、佛教的本質
 
1.  佛教以佛陀覺悟了宇宙人生的實事真理─「緣起性空」,為創教導化的本質。佛陀從覺悟中了悟宇宙人生的萬有,都是因緣和合而生的假相,究其實在,根本沒有一個永恆、獨存、主宰的個體。故此佛教稱之為「空」,世間一切法都根源於此。因為萬有之體為「空」,故萬有之體性是平等;既是緣生而有,即無分別,無分別即能生大慈悲;既是緣生,「我」亦是假,既假即非實我,非實我即應遠離貪、瞋、痴;既離貪、瞋、痴,即離顚倒夢想,漸趨安樂。這是五乘共法,學佛弘傳,不能稍離。
 
2.  佛陀開示從人到佛的方法─「戒、定、慧」。佛是覺悟宇宙真理之人,把他所覺悟的說出來,指示我們佛徒從人到佛的修養功夫,就可達到佛的地位。佛以大悲心說「增上戒學」,革除人類不淨三業;說「增上定學」,斷除有漏染心,而成為無漏淨善;說「增上慧學」,斷除顛見邪解,而成無上正徧覺智。
 
四、結語
 
以上簡述佛教之特性與本質,吾人學佛弘法,只要能萬變不離其宗,就不會引出無所適從的紊亂,也就不至執偏蓋全了。
 
 
 
(註:原文刊於果通法師的《普明文存》內,現得普明佛學會答允登載於此,以饗讀者。謹此致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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